经过1年多努力,8月21日,我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签订了巴中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9.56亿元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该笔贷款将专项用于巴中市三区一县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该笔贷款总额为19.56亿元,贷款期限为25年,自2017年8月22日至2042年8月22日止。
棚户区(含危旧房)改造项目是一项国家惠民工程,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量大,且资金紧缺。为推动全市棚改工作,我司负责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巴中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贷款业务。其中,2016年度申贷19.56亿元,2017年度拟申贷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