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划转巴中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等金融资产的批复》(巴市国资复〔2022〕18号)文件精神,经红叶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巴中红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31%全部股权、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巴中红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全部股权划转至四川国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目前正在进行股权划转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划转后,债权债务由四川国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继,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根据有效债权债务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文先生18580289578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邱女士19983616050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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