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我单位OA信息化办公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选取代理机构1家。
一、项目名称: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OA信息化办公系统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一)委托采购项目;
(二)采购主体:本项目招标采购代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四川政府采购网黑名单;
(五)本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根据项目特殊要求的特定条件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母子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三)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
四、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22日— 4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未领取或未发送资料,视为报名失败)。
(一)现场领取。领取人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介绍信(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盖公司公章)在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带U盘拷贝。
(二)线上领取。因为疫情原因,鼓励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通过线上方式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时通过线上传送相关资料扫描件(须盖公司公章),比选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经办人指定邮箱。
五、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26日15: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资料递交至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比选资格。
六、评审选择
比选人于2021年4月26日15:00,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最后按得分高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七、比选人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6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邮 箱:130349456@qq.com
联系电话:18682727223
第二部分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招标代理的工作内容
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比选人的要求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一)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
(三)协助发布招标公告;
(四)组织开展投标人报名、开标、评标等相关工作;
(五)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
(六)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四)本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根据项目特殊要求的特定条件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母子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三)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按比选邀请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比选。
五、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六、招标代理费用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折扣率作为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七、比选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采购代理机构简介;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项目机构组成情况;
(六)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证明资料;
(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声明;
(八)其他内容。
八、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一)比选申请书应按 “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制,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比选申请书的内容按本部分第六条的顺序进行编排。
(二)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三)比选申请书应用A4纸制作并装订,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四)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九、比选申请书的签署、密封与标识
(一)比选申请书应进行有效签署并加盖印鉴,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二)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十、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十一、评审
(一)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评审委员会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三)比选申请书作废条款:
1.未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的;
4.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申请书的;
5.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的;
6.对比选文件未作实质性应答的。
十二、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将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十三、比选费用
社会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费用。
十四、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与中选人按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书的有关内容洽谈并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按“比选申请书的格式”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
详情见附件: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OA信息化办公系统招标代理机构比选